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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音乐作品版权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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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音乐作品版权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1 08:31:14

作品版权登记常见的几个问题?版权也称为著作权,是指作者对文学艺术作品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原则。版权登记是为了享有著作权减少维权过程中的举证,更有效打击对作品盗版侵权行为。

版权登记可以在省级版权部门以及国家版权保护中心进行处理的,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版权登记的程序也更新变化。相比以前,现在进行版权备案登记便捷很多。

一般作品版权登记流程主要有六个步骤;填写好申请表;上传申请文件到国家版权保护中心进行提交;缴纳版权登记的申请费;等待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如果出现申请文件错误及时补正申请文件;等待30个工作日以后取得登记证书。

作品版权登记证书是维护作者及其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出现假冒仿冒抄袭的行为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同时,是在与他人作品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作品著作权的最有力的证据。

著作权侵犯_微信公众号抄袭

随着微信用户的增多,各种微信公众号如春笋般涌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关注一些公众号来了解更多讯息。但如今各公众号之间文章的重复率非常高,用“1人原创,99人抄袭”描述也不为过。那微信公众号之间文章的抄袭是否侵犯了原创的著作权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首先,什么是微信公众号呢?微信公众号是指商家或开发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通过公众号,商家可以在微信平台上发布文章,动态来和群众进行交流互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也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一、抄袭和非法转载构成侵权微信公众号文章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则包含了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主要有两种:1、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侵权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网络上传播,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同时对权利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造成了侵害。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也就是说,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在网络上私自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就是侵犯了原作者的网络传播权。微信公众号如果采取超文本链接的方式,而且链接的是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公众号,一般不认为侵权。

二、地方法院出台惩罚性赔偿标准在侵犯微信公众号文字作品著作权的赔偿中,可依循侵犯著作权的赔偿原则,即全部赔偿和法定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指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为限。法定赔偿原则是指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考虑各方面因素酌定赔偿数额。

三、微信公众号抄袭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规定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了八类受保护的作品类型,其中包括文字作品,并未区分作品的载体。《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四、侵权责任的“避风港规则”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所承担的责任,我国法律采取世界上普遍采用的“避风港规则”,即当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后,若网络服务提供者被通知侵权,则负有删除义务,否则即被视为侵权,要与直接侵权行为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若侵权内容没有存储在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上且又没有被通知删除,则该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承担侵权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申请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合同登记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合同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

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转让权利种类、地域范围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专有许可合同中应当明确许可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许可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专有许可权利的期限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3、身份证明文件

①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社团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法人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组织申请的,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

4、原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原软件已经办理过东莞版权登记或其它登记的,提交原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一般来说,著作权人对其著作权享有所有权,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进行东莞版权登记,可以更好地保护著作权。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讲讲著作权登记会获得什么样的权利?

一、著作权登记获得的权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权登记与否作品一旦完成,无论是否发表,作者就依法自动享有著作权,登记与否不影响著作权的产生,国家给予版权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

三、著作权登记费

1、文字作品:主要表现为小说、论文等文字的展示,收费标准一般按文字数计算。一百字收费100元,一百至五千字收费150元,五千至一万字收费200元,一万字以上收费300元。如果它像小说,那么一系列小说中有许多部分可以谈判和收费。

2、口述作品:一种只讲文字,尚未形成文字的作品。例如语音作品,收费标准是以字数为基础的,与文字作品的收费标准相同。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如个人创作的音乐、个人安排的舞蹈杂技等,第1件300元,第二件100元,如为一系列作品。

4、工程及产品工程:如工程或产品的设计图纸,第1件收费标准为500元,第二件收费标准为100元,如为一系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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