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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摄影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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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摄影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2 08:28:10

著作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那么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呢?

主要特点(1)是一种无形财产。(2)具备专有性的特点。(3)具备时间性的特点。(4)具备地域性的特点。(5)大部分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一是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二是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三是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的一个特点。

什么是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家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制作、展示他人署名的艺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什么是违反版权,著作权其他严重情节以下是对侵权的介绍:著作权法列举并规定了具体的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47条有下列侵权行为,应视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以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2人以上许可,以展览、电影制作或者类似电影制作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付费而未付费的;

(八)未经著作权所有人或者著作权相关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音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擅自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版面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编辑和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独家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制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版权登记有利于保护版权人的权益,那么版权登记该如何选择版权登记类型呢?版权登记需要做很多准备,版权人需要对此有所了解,那么,要怎么选择版权登记类型呢?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要怎么选择版权登记类型:

版权登记即东莞版权登记,著作权登记的类型是根据作品本身的表现形式来分类。主要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两类,作品著作权又包含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如果是指计算机软件产品,即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如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即进行美术作品登记;

如是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文字作品,即进行文字作品登记;

如是歌曲、交响乐等作品,即进行音乐作品登记。

著作权登条件可以根据要求对象不同进行分类阐述,一方面是著作权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另一方面是登记作品需要满足的条件。在了解东莞版权登记条件前,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我国著作权遵循自动获取原则和登记原则,也就是说,著作权登记与著作权获得并没有实质性关系。

◆著作权登记条件-著作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我国对著作权人并没有实质性的条件限制,但是要求,登记人是“作者”,也就是说,需要著作权人在登记的时候证明该作品的归属权,证明自己是登记作品的作者。

◆著作权登记条件-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登记作品条件:

1、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

2、作品具有可复制性;

3、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

著作权登记保护对象是否够构成作品的条件,在实践中,是由作品的独创性进行判断的。著作权登记机关在登记审核中仅作形式审查,并不会对申请内容和作品进行真实性和属性审查。如果登记后的作品在侵权案件中被判定不具有独创性,不能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那么就不能因为进行了登记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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