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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摄影作品著作权申请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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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摄影作品著作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6 08:09:32

著作权对于图书报刊都有哪些规定?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纸质类的阅读比例越来越低。不过近年来一直提倡纸质书刊的阅读,图书阅读量倒也有所增长。因此小编就给大家带来著作权对于图书报刊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对于图书报刊的规定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一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第三十二条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三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四条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第三十五条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政保护措施

除《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同时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有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情节严重是指:

(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经营侵权复制品两千册(张或盒)以上,单位经营侵权复制品五千册(张或盒)以上的;

(四)因侵犯著作权曾经被追究法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

(五)造成其他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版权既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那么不同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有何好处呢,请看小编为您介绍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好处大解析。

好处一、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好处二、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东莞版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好处三、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可以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技术入股的出资额

好处四、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

(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

(2)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好处五、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在法律上著作权视为“无形资产”,在企业破产时,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好处六、软件著作权目前可以作为银行的质押,在银行申请质押贷款。

我国目前是非常重视个人版权这一方面的利益保障的。越来越重视说明我国的法律也相对的越来越完善。以前个人有个人专利时,可以去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然后缴纳一点登记费,个人的版权就得到法律保护。在2017年,版权保护中心发布了关于停征软件东莞版权登记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就让小编来为大家讲讲现在软件著作权不收取登记费了吗?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版权保护中心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具体的通知事项如下:

一、2017年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按现有程序办理缴费手续后方可受理。

二、2017年4月1日起不再发放各登记、查询申请的缴费通知书。登记、查询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

三、2017年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毕缴费手续,逾期未交费的将终止办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每次100元。

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费:50元/件。

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5、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6、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为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申请软件著作权要什么资料?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一份;

2、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源程序一份,

4、文档一份

5、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要提交《代理委托书》一份;

6、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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