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东莞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形式
著作权转让应当具备这些特征,请记住!
其实对于知产类的转让,现在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出于各种因素,有人需要转出,有人想通过转让获得相关权益。今天小编就告诉大家,对于著作权转让来说,应当具备哪些特征。
一、著作权转让特征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
2、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3、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转让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措施。著作权法定许可有一定的特点,许多人对于著作权法定许可不是很了解,那么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特点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向多国提供免费版权之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特点是?
1.著作权法定许可性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这一制度虽然限制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仍保护了他的获得报酬权,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满足。这一制度的优点就在于即使公众广泛利用作品的愿望成为现实,又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确保,鼓励了其创作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分配了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此外,法定许可使用方式效率高,简便易行的特点,大幅度地降低了传播作品、使用作品的成本,提高了使用者的经济效益,节约了社会财富。因此法定许可的性质就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限制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保护其财产权,实现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2.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特点①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使用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③著作权人发表不许使用声明的不得使用。
较之合理使用,除要支付使用费以外,法定许可还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从设定目的看,合理使用的设定主要是从个人使用的角度出发,满足使用者个人对于文化产品的需求,允许其小范围的使用他人作品,而法定许可是为了简化著作权许可手续,为促进作品广泛而迅速的传播而设定;
第二,从使用的对象看,合理使用绝大多数情况下限定在已发表作品,个别情况也可以是未发表作品,而法定许可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因为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通常较大,一旦使用他人的未发表作品,将严重侵害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第三,从使用目的看,合理使用通常要求是非营利性,而法定许可未作出要求,既可以是非营利性,也可以是营利性,营利性居多;第四,从权利限制看,合理使用中,著作权人的各项财产权利均受到限制,而法定许可则在精神权利外又为著作权人保留了获得报酬的权利。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版权登记材料具体内容: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版权代理委托书;
4、权利保证书;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法人作品
1)营业执照复印件(A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7、非法人单位
1)身份证复印件(A4);
2)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8、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
9、计算机软件登记材料
1)计算机软件东莞版权登记申请表;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作品进行登记。那么版权登记作品有什么要求?什么样的作品受版权保护?
第一,作品应当限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
第二,作品应当表达一定的思相和情感。
第三,作品必须要有独创性。
第四,作品应有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
第五,作品应具有相对的完整性。
第六,作品必须可以被复制。
什么样的作品受版权保护?
受保护的作品是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上一篇:东莞音乐作品著作权如何查询?
下一篇:东莞音乐著作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最新文章
- 东莞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办理周期全攻略[ 2024-12-15 ]
- 深入剖析东莞作品版权陷阱及其防范措施[ 2024-12-15 ]
- 东莞文字版权登记的办理周期[ 2024-12-15 ]
- 东莞音乐版权登记形式的多样性与便利性[ 2024-12-14 ]
- 东莞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资料准备指南[ 2024-12-14 ]
- 东莞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全解析[ 2024-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