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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音乐作品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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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音乐作品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8 08:06:10

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是否有效?

知识产权法领域,著作权保护已经有了伯尔尼公约和版权协定等共约,作品自创造出来之后就可以得到保护。于是,美国就推行利用著作权保护体系来保护软件,这种借道的方式简单、快捷、有效。不仅不用重新制定各国的条约,二来软件创造出来就能得到保护,不用在经过官方审查、授权,三来保护时间还长,一般都要保护五十年以上。

对于这件事,最开始的时候持反对意见的有很多国家,此外还包括欧盟国家。但是,美国利用它强大的影响力让世界同意了它的观点。现在大部分国家都是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作品的。不过,软件毕竟不是文学艺术作品,已经表现出了某些水土不服。相较于以前,现在已经有了松动,比如以前纯软件不能申请专利,只能跟硬件结合在一起申请,现在正在加强对软件在专利方面的保护。不过,说到废除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却还是未知,因为软件权利保护最有效地、最常用的方式还是著作权。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查询条件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东莞版权登记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第十条、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第十一条、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第十二条、查询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

(二)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

(三)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查询规定的申请,中心应在受理查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中版权转让协议大家是否清楚呢?版权转让协议是为了保护版权的一种措施,严格意义上来说,版权转让时必须签订协议,以确保双方利益。对于版权转让协议有很多人都不清楚其内容,也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协议工作。版权转让协议中都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呢?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说明一下吧。

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中版权转让协议大家是否清楚呢?其实版权转让协议主要包含了以下内容:

1、协议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①作品的名称。名称要求准确无误。

②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以及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等,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③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

④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受让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⑤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版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①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版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②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③版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

一、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本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版权局负责本省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具体承办部门是版权保护联合会。

三、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10╳13cm,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六、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

七、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

八、登记部门自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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