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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条例有哪些?
作为著作权的重要限制机制,著作权合理使用允许他人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那么,在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有哪些呢?具体条例小编罗列如下。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四、“三步检验法”是判定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根本原则。
我国的版权管理是属于登记制度的,只要是到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登记即可。登记之后才能发生效力,对于之后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也是有规定的。因此,版权转让流程是我们在办理版权转让的时候都要经历的,想要更好的办理版权转让就要对流程有个大概的了解,那么版权转让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
一、版权转让规定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其次,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理由,如合同违法、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
二、版权转让流程通常而言,版权转让都要经过以下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公告。
三、版权转让注意事项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一家出版社,等等。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长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这也导致了不同的转让方式所需要的流程也有所差异。
东莞版权登记小常识,这回你可要记牢了!
大家都知道,版权又称著作权,而在互联网越来越便捷的同时,版权侵权问题日益凸显。今天,小编就以版权登记中的问题及小常识为大家讲解下,希望能帮到您。
一、版权登记的权利1、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
二、版权登记的好处1、使作品具有独占性一旦授予著作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让、售卖作品,办理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使作品得到保护。2、可作为版权产生纠纷的依据著作权证书享有作品著作权证明作用,从而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问题。3、作为可以转让的无形资产作品可以作为商品出售(或转让),作品一旦被授予著作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因此,作品只有申请著作权,并经过版权局审查后,授予著作权,才能变成国际公认的无形资产。4、提升企业形象可以在平面广告、宣传册和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标志,突出作品已获得著作权保护的特性,从而增强该产品的社会认可度,同时提升企业形象。
三、登记版权的资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主要内容或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四、谁能申请作品版权登记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五、省与国家的版权登记区别省与国家版权登记所出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著作权人可自愿选择作品著作权登记机构办理。
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采用一种新策略商标版权化,即在申请商标时,也申请东莞版权登记。版权事关自己贴身利益,一定要保护好。然而很多人在版权这一块总是吃亏,原因总的来说就是不够熟悉这一块的知识。下面本文将详细地为大家答疑解惑。
对LOGO品牌的保护最好的办法除了商标外,还有经常被我们忽略的版权。在日常代理工作中经常遇到客户提出这样的质疑:我的logo已经申请商标注册了,为什么还要我们交钱申请版权登记啊?既然申请了版权就可以得到保护,那我为什么还要申请商标,岂不是很浪费?你们代理机构是想坑我吗?其实,很多企业将商标注册与版权登记保护,混为一谈或者将两者截然分开,而忽略了两者相辅相成、双重保护的作用。
版权登记中很重要的问题:
1、办理了版权业务是否不需要办理商标了?版权是否可以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答: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而且下证机构不同。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2、版权办理时间需要多久?答:一般情况是1个月左右。著作权版权申请登记具有下证快、投入少的特点。商标申请周期较长,一般顺利的话一年左右的时间,而版权的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前版权证书也可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而且版权登记比起45全类注册商标费用要低很多,且版权登记证书下发后不需要进行续展、不需要交年费、不需要年审,非常省事。
3、版权如何使用?答:可以使用在任何产品上,在版权左上角或者右上角上打上的标志去使用。主要作为扩大logo使用范围及举证使用。因为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和商标相比,在使用时有较大的自由,可以在任意商品、服务对象上使用;另外倘若对方涉嫌侵害自己的版权,则可以通过版权证书向有关部门提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4、说到版权的全面保护,很多客户会提到一些知名品牌,把版权日期提前后能否注销别人的商标,同时也担心别人把自己的logo登记版权后,来注销自己的商标?答:将版权日期提前后,可以通过版权登记证书在他人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但针对知名品牌的商标无效申请除了版权外,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材料,如使用证据等。同理,当自己logo被他人登记版权后,也可以提请该商标无效。
5、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行不行?答: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6、著作权版权登记怎样避免陷入官司之战?根据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个在先权利包括各种权利,既包括商标权,也包括版权、专利权、商号权等等。若您的图形LOGO申请了版权登记,当您发现有人在其他类别将您的图形LOGO申请了商标,那么您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无效宣告等,使对方商标无法核准注册。
什么样的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未成年人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依据著作权法,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的条件是通过大脑思维活动来创作作品,与年龄没有关系。因此即使是未成年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版权能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吗?
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行不行?
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作品登记机关会撤销其登记吗?
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目前知识产权竞争日趋严重,对于任何一家想要做大、做强的企业来说,版权登记都是必不可少的!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采用一种新策略——商标版权化,版权登记起到了一个很好的辅助保护商标的作用。因此,这就是您的LOGO已经注册了商标,为什么代理机构还要您登记版权的原因了,代理机构(只有类似于咨询机构、有经验的机构才会给出这么战略性的建议)只是想让您省钱又省力的全面保护自己的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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