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东莞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东莞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东莞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6 08:52:08

购买版权要经过哪些程序?

随着生活的发展,购买版权的行为已经是家常便饭了,那么,购买版权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一、购书意向购书意向与出版社所获得的信息、出书规划等紧密相关。初涉外版书引进的出版社可以通过互联网浏览国外出版商的主页,了解他们的出书结构。一年一度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和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也是了解国外出版商的好时机,一些世界知名的出版机构都会亲临现场,如培生教育、麦格劳·希尔教育、汤姆森学习集团等等。外版书引进的老手则会定期收到国外合作伙伴的出版目录(有的是从代理商那里得来的),从中选取本社感兴趣的选题。

二、版权购买提议书呈交版权提议书,是在出版社认定某本书之后报给外方出版社的材料,其中包含本社对此书的市场反应预期、本社对此书的大致打造方案等等,目的是提高外方出版社对该书中文版市场的信心。具体要素一般包括中文版预计定价、首印量、预计销量、推广方案等。

三、协商在外方出版社衡量后,双方就预付金、版税、出版日期等要素进行协商。不同重点级别和领域的图书,相应的预付金亦有所区别。一般在1000~5000美金之间,当然也有一本书的预付金达到几万美元的情况。预付金为不返还支付,即只要合同签订,不管该书市场反响如何,都不予以退还。版税率则有不同的几个级别。比如有些外方出版社规定某类图书的版税率为0~5000本(售出部分),收取其中文版定价的7%,5000~10000本(售出部分),收取8%,10000本。

网络著作权侵权有哪些类型?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著作权的问题备受人们关注,近几年来,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案例与日俱增,学会判断哪些行为是网络著作权侵权已经迫在眉睫。网络著作权侵权类型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网络著作权侵权大致可概括四类:

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

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

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

4、“网络链接”隐形侵权。

网络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

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第三方维权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

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随着国内民众版权意识的加强,版权侵权的问题也越来越被人重视。那么什么是版权呢?版权侵权又有哪些常见的形式?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

一、什么是版权?

据著作权法,著作权即版权,是针对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

它表现为:

1、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2、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3、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二、常见的版权侵权的形式有哪几种?

站在新媒体小编的角度来看,新媒体运营有可能会碰到哪些版权侵权问题呢?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板块:图片、字体、内容、音视频。

1、图片版权侵权

去年,视觉中国声称他们拥有黑洞、中国国旗国徽照片的版权,这件事大家应该印象深刻吧?而图片侵权,简单来说,就是当某公司对某图片拥有版权,而该图片在没有该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被其它公司所使用,其它公司就造成图片侵权的问题。

那么,使用了通过搜索引擎搜索下载的图片,是否属于图片侵权呢?答案是肯定的。网上任何来源不明或未得到授权的图片都可能成为你图片侵权的隐患。

2、字体版权侵权

在全世界范围内,绝大部分语言的字体都有免费和付费之分。拿英语来说,26个英文字母,再进行大小写的划分,设计字体成本相对来说偏低。而中国汉字数量之多,常用汉字就达到1500个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字体设计就产生了更多的可能性,当然,字体设计成本也大大增加。

就新媒体小编而言,字体版权问题通常出现在图片设计中,因为就公众号来说,字体的显示效果只受用户手机的影响:安卓手机支持显示微软雅黑字体,苹果手机支持显示微软雅黑、苹方字体两类。

3、内容版权侵权

在我们日常阅读各种新闻和文章的时候,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标注:该文章出自于某某作者或网站,除非得到授权,否则不允许转发或改编。内容可以是一段话,一篇诗词、文章、小说,台词等。只要创作出来,创作者就拥有该版权。

4、音视频版权侵权

创作者花费时间和精力创作出来的(部分)作品,哪怕是其中一帧画面或者是一段音符,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享有版权。

拿视频版权来说,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抖音上的电影解说大多数都配上了背景音乐,除了配合视频达到氛围效果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为了规避被抖音判定为搬运、侵权的风险。

当著作权被侵犯时我该怎么办?目前,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效力争议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考察获得著作权的方式、专利权和商标权,可以发现著作权自作品创作之日起自动获得,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获得首先需要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审查,因此行政机关保留决定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否成立的权利。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布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规定:“商标局将驳回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法律并未赋予法院在没有行政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宣布专利或商标无效的权力,也未赋予仲裁庭直接宣布专利或商标权无效的权力。同时,上述规定以保护公平为出发点,却降低了效率,这使得争议双方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知识产权有效时,当事人不服的,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利于维护行政裁决的权威性。笔者认为,知识产权的效力争议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纳入可仲裁的范围。在构建知识产权效力争议仲裁制度的过程中,有必要平衡非公开争议解决模式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公权力的关系。关于知识产权有效性的争议是否可以仲裁?1.我应该如何处理著作权纠纷?

1.自我咨询。如果侵权后双方能够和解,不仅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名誉损害。如果协商不愿意或失败,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要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仲裁通常仅限于合同纠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的有效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争议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不履行仲裁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可执行的,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所有: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