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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音乐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不经许可也能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想要使用他人的权利就必须获得权利人的许可。不过,对于著作权来说,有些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在使用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不经许可也能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
1、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
2、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介绍、评论、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4、为报道时事新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7、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以外。
8、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制作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9、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护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品;
10、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1、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12、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3、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创作发表的作品以汉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的;
文字作品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在版权登记之后就会得到法律上的完整保护。那么,文字作品版权使用期限是多久?
文字作品版权使用期限是五十年。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小程序版权登记的方式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直接注册小程序,认证(每个小程序300);
2、注册个公众号,认证(300),通过公众号快速认证注册小程序(不需要认证费),一个企业可以注册50个小程序,每个月5个!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在开发过程中实际参与了各项工作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对软件独立完成开发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余权利人依照著作权法,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但是该如何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
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在开发过程中实际参与了各项工作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对软件独立完成开发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2、共同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由共同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且软件能够分割使用的,则合作开发者可以对软件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不能分割使用的,则其著作权共同享有。3、委托他人使用的软件的著作权,由委托人与受托人以书面合同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或者没有明确约定的,受托人享有软件的著作权。
自然人受雇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1)根据开发目标而开发的软件;(2)所开发的软件是预见到的结果或者是自身工作活动的自然结果;(3)使用了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各项条件,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了相关责任的软件。二、怎么确定软件著作权归谁通常情况下,由软件开发者享有软件著作权。即在开发过程中实际参与了各项工作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对软件独立完成开发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然而,软件条例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版权归属:1、合作开发软件。共同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由共同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且软件能够分割使用的,则合作开发者可以对软件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不能分割使用的,则其著作权共同享有。2、委托开发软件。委托开发软件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受托人享有著作权。3、国家政府机关下达任务进行开发软件。项目转让或者合同规定了国家机关转让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的转让和行使,项目转让或者合同没有具体规定的,由接受转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4、职务开发软件。
自然人受雇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一)针对自己本职工作中进行明确指定的开发研究目标所开发的软件;(二)所开发的软件是预见到的结果或者是自身工作活动的自然结果;(三)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特殊设备和未披露的特殊信息等物质和技术条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负有责任的软件。
以上案文是为了确定什么是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原则,如何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等相关问题而阐述的,如果在此基础上你还不了解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建议及时向专业著作权律师寻求帮助,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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