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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美术版权费用是多少
翻唱他人歌曲本身的行为并不属于创作,因而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是归原作者所有的,而且翻唱还可能涉及侵权的问题。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翻唱歌曲可以注册版权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翻唱歌曲可以注册版权吗翻唱歌曲不可以注册版权,著作权是归已经发表的音乐著作权人所有,其他人不能够再次发表。
二、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三、著作权的对象(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翻唱歌曲不可以注册版权,著作权是归已经发表的音乐著作权人所有,其他人不能够再次发表。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翻唱歌曲可以注册版权吗的相关知识。
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
一、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
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是相对于东莞著作权登记取得原则来说的。也就是说,符合法律规定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在创作完成后自动取得著作权。但著作权自动取得并不是无条件取得,它要求受保护的表达必须以某种方式表达出来,被别人感知。并且该表达是符合著作权法的作品,有适格的著作权主体。
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是多长
《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也就是说,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亡后,这三项人身权并不因为作者的死亡而消失。此外,如果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变更、终止后,其单位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因此,如果作者死亡后,他人侵犯其上述三种著作权人身权中物任何一种权利,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著作权法行政管理部门在相应的情况下有权出面保护。
三、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的优点与不足
1、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的优点。由于实践中各种各样的文学艺术作品数量巨大,如果规定所有作品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著作权,将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即使建立一个庞大的登记管理机构恐怕也不能胜任登记注册工作。同时,自动取得制度自作品创作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作者获得著作权的方式非常简便,可以避免登记取得中作品创作完成后注册登记之前作品的著作权失控的状况,有利于作者著作权的保护。2、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的不足。比如,自动取得始于作品创作完成,如何理解作品创作完成,如何判断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如何举证,往往成为理论和实践中的难题。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版权(即著作权)侵权是一般的民事案件,针对版权侵权调查取证同样要适用有关民事证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但是,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此,建议各位委托职业的版权律师进行操作,当然若是找不到合适的版权侵权处理平台,也可以到进行了解具体的有关被认定版权侵权该如何做好赔偿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2、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都被计算在赔偿范围内。没有著作权就没有创作力,但是现实中版权侵权现象屡见不鲜,不仅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也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面对侵权,权利人需要理智应对,可以通过咨询相关职业人士帮助你分析解决。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将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拿到登记机构进行作品东莞著作权登记。申请人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可以是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可以是与他人合作完成的作品(即合作作品),也可以是为职务需要创作的作品(即职务作品),还可以是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即委托创作作品)。那么,不同类型的的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的材料有哪些不同?申请人在提出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时,应当按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权利保证书;三、权利归属证明;四、作品的样本(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样本均可);五、作品创作说明书(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上创作者签字);六、因登记的作品类型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独立创作的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品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合作完成的作品申请登记的,合作作者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另外,还要提交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版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版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版权人还应提交版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版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另外,还要提交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登记的,应提交委托书和代办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除作品样本一式两份外,其他材料均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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