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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软件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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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软件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4 08:39:21

音乐对于现在的人来说也比较熟悉,从事音乐方面的人士也比较多,真正能够发挥音乐的作用,对于音乐创作者来说,也是通过申请之后拥有了音乐版权,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对于后期有着版权转让需求的状态下,对于转让过程中的流程,小编来为您分享,音乐版权转让流程。

一、音乐版权转让流程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由著作权人才有资格转让,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的,要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七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二、音乐版权转让注意事项人身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打个比方来说,这个作品就是你怀胎十月生下的娃,无论之后被谁养大成人,你们之间的血脉关系无法改变。人身权无法转让,如果未经作者允许,对创作进行改编,再创作,引用,致敬都是违法的哟!财产权财产权则包括了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这一部分也往往是容易涉及纠纷的了,凡事只要和钱搭上关系,多留个心眼琢磨琢磨总不是坏事。

音乐版权转让流程,通过以上内容当中的介绍,相信您也能够了解的比较全面,音乐版权转让过程中也涉及到了发行权,表演权,财产权,还有多个方面的权益,所以转让过程中也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符合相关的规定情况下,进行整个交易的完成。如果大家想了解到更多关于版权转让的问题就来进行咨询。

抄袭广告语是侵犯著作权吗?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抄袭他人广告中的广告语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属于剽窃他人作品的表现之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50年。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软件著作权本身就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之一,而要是细分的话,那么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就应该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

软件著作权评估有什么用

(1)软件著作权评估增资(出资)

软件著作权评估后增资(出资)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软件著作权评估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软件著作权评估解决企业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市场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软件著作权评估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

(2)软件著作权评估融资、质押贷款

以技术为主的企业当中,在企业经营时,可把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作价进行知识产权完全的资本化,以其技术在行业领域中所拥有的先进性与独立性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依据。而我国的相关法律当中也规定了软件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可作为质押物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机构进行质押贷款,为企业盘活了大量的无形资产。

(3)软件著作权成果转让

软件著作权评估为软件著作权权人的研发成果兑现提供了有力的价值依据,清晰的了解到软件著作权成果在市场上的资本化价值。同时,为软件著作权权人及企业在对外维权上提供了专业的索赔价值的保障。

(4)软件著作权维权

软件著作权评估为软件著作权权人的研发成果兑现提供了有力的价值依据,为软件著作权权人及企业在对外维权上提供了专业的索赔价值的保障。

软件著作权评估的流程:

软件著作权评估申请→整理提交材料→初审→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专家论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申请企业凭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办理银行贷款、企业增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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