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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软著可以加急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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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软著可以加急办理吗?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21 08:42:40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程序,还有其有关的相关文档,文档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设计功能规格测试,在软件也是具有一定的权益,想要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下,通过软件著作权申请,也可以获得相关保护,东莞版权登记小编带您看看东莞软件著作权申请办理流程,东莞软著可以加急办理吗?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若希望多交文档,每多交一种文档需增加文档费),要图文并茂,软件的每个功能基本上都要涉及到。

3、身份证明A,著作权人为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在官网上可下载)B,著作权人为单位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委托办理文件A,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B,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证明文件: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递交文件将以上材料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经审查无误后,受理员将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书上盖章,然后到去缴费,拿到受理通知单。

领取证书按照规定,在取得受理通知单30个工作日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正常申请费用代理费一般在100元每件,如果需要加急申请的话,一般是根据加急的情况进行收费的。如31-35个工作日,费用360元;26-30个工作日,费用460元;21-25个工作日,费用600元;16-20个工作日,费用800元;11-15个工作日,费用1150元;6-10个工作日,费用1350元;3-5个工作日,费用2000元。申请软件著作权费用大概是这个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应该是贵了的。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办理过程中,要先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进行在线填写,相关的情况进行记录,还要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必须材料真实,也需要有一定的证明文件,避免耽误办理时间。

在设计了计算机软件之后,如果想要利用计算机软件来创造更大的价值,就需要为计算机软件去申请著作权。而在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二、法律规定

第四十三条申请软件登记或办理其它有关事宜时,应当按情况缴纳下列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三)软件著作权续展费;

(四)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五)异议及复审费;

(六)登记证书费;

(七)源程序封存保管费;

(八)例外交存费;

(九)请求延期处理费;

(十)其它需缴纳的费用;

应当补缴费用的,软件登记中心将通知申请者在指定的期间内补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缴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具体收费标准由机电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四条凡申请撤回或被驳回的,所缴费用不予退回。凡异议成立的,异议费退回。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软件登记中心缴纳。

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的,应当在汇单上写明申请者、软件名称、费用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费用汇出日为缴纳日。

很多人在创造出一个作品之后就会去申请著作权,著作权的主题可能是电影制片人、可能是一本书的作者,也可能是摄像师等,一般来说都有保护期限。那么作家版权保护期是多久?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作家版权保护期是多久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去世以后的50年,作者是个人的其保护期限从作者死亡之日起来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办理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者递交材料;(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三、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记著作权应该提供如下材料和文件:

(一)作品登记申请书;

(二)作品登记表;

(三)权利保证书;

(四)身份证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合作作品应出示作品合作协议或者有关证明;

(六)作品说明书或作品简介;

(七)作品登记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

(八)非职务作品创作保证书或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国家的法律制度当中统一规定的,对哪一位作家或者对任何作品来说都毫无任何的区别。作家创作出来的这些作品自然就会享有著作权,问题是作家如果从来就没有通过相应的渠道发表过该作品的话,法律并不保护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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