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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版权登记的收费类型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小编通过东莞版权登记的收费类型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东莞版权登记的收费类型有哪些?
一、著作权登记费;
二、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图片版权也是人们相对于熟悉的,图片版权是经过图片的著作权持有人进行拥有的权利,有着图片版权转让需求的状态下,也可以通过正规的流程进行操作之后,他人具有图片使用的权利,那么在签合同过程中,您可以参考小编为您带来的,图片版权转让协议模板。
图片版权转让协议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确认是创意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作品具体样式见附见)合法版权所有人。
2.乙方确保________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问题。若发生侵权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________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甲方: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作品相关全部权益。
4.乙方将所有设计正式稿以电子文档形式给甲方,甲方在接收到电子板设计稿的一次性支付乙方设计费。转让金额共计: _______________.
5.该________作品;版权归________;所有。
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不可抗力: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7.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8.双方除了履行保密义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保密义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图片版权转让协议模板,也是以上内容当中的相关介绍,图片的权益属于自身的状态下,也是通过申请图片版权而拥有权利,后期作为有自主权的人,也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用作他途,但是在这期间也需要进行签合同,希望以上的协议模板,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都知道,作品在创作完成时就自动拥有了版权,而版权登记则可以很好的保护我们的权益,那你知道版权登记具体保护的是什么吗?
一、版权保护多种多样的作品,这些作品可以是以下几类:
1、文字作品书籍、 演讲、杂志和报纸文章、小说、故事、诗词、论文、剧本、课本、网页、广告、舞谱。
2、音乐作品:包括各种形式的乐曲、歌词、歌曲和铃声(乐谱、CD、MP3文件等)。
3、艺术作品:包括素描、油画、工艺品、照片、漫画、雕塑、建筑作品、地图。
4、戏剧和舞蹈作品:包括话剧、歌剧和舞蹈。
5、电影和多媒体产品:包括电影、 电子游戏、电视节目、动画片。
6、计算机程序—人用(源代码 )和机器用(目标代码)计算机编程语言。
二、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什么?
1、思想
2、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
3、事实及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
4、被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5、官方正式文件
6、竞技体育活动
7、公有领域的作品
保护版权,即是尊重知识的表现,也是保护创新的需要,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科技进步的软实力。
软件著作权转让时间是多久吗?软件著作权转让时间是多久?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时间是多久所谓软件著作权转让,即申请人以受让的形式获得该软件著作权,具体办理类似新申请。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办理转让的同时还需要先查询,查询10个工作日,发放证书30个工作日,不包含补正期限。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软件著作权转让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两种。软件著作权的全部转让,是开发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将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偿全部转移给他人使用。软件著作权的部分转让,是开发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只将一种或几种方式使用软件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人在使用作品时,超出合同约定转让的使用方式,必须征得开发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许可。软件著作权中开发者的精神权利是不能转让的。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三、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
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
2、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
3、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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