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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软件版权登记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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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软件版权登记要多少钱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5 08:34:34

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现如今5g的到来,加速了移动互联的发展,所以可想而知以后一定是移动互联网的时代,移动互联网的互动方式大多是各类APP的互动,对于越来越多的软件开发者来说,开发出一款软件都是很不容易的,我们在这个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更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劳动成果,软件版权登记就是最好的保护方式,那么,东莞软件版权登记要多少钱呢?东莞版权登记公司为您介绍:

1、软件版权登记费(250元/件);

2、登记证书费(50元/件);

3、封存保管费(120元/件,超过100页,每页增加2元);

4、例外交存费(320元/件)。

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模板: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模板 

作品登记著作权需要当事人向作品登记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填写作品登记表,交纳登记费,再由登记机关进行核查,核查之后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二、著作权登记多少钱 

对于著作权申请多少钱来说,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 需要副本的话 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 不需要每年交费 ,可以自己办理 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的话 付上面的官费就可以了 ,找代理公司办理的话 需要再交一些代理费给代理公司。著作权也就是版权登记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三、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也就是说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就自动产生,其间不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其保护期限为作者有声之年再加5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其保护期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而50年的保护期是从首次发表后开始计算,其实前面开发完成到首次发表这段时间也是保护期。某软件的首次发表日期是2008年12月22日,那么其保护期为2058年的12月31日。理论上,这个证书的有效期同软件的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撤销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可以撤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软件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予以撤销登记,向申请人发放撤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撤销软件登记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合同登记。

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履行的义务:

国家准许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属于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收到技术出口申请后,应当会同国务院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出口的技术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限制出口的技术需经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出口申请经批准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发给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申请人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 (一)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二)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三)技术资料出口清单; (四)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对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技术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二)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出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或者登记手续。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出口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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